著作权侵权赔偿上限由50万急剧飙升至500万,此变化与每位创作者的钱袋子直接有关联。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正式开始施行。当天,国家版权局于在北京举办的2021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特意对这次修法的核心变化作出了解释。
1991年6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正式实施,直至如今恰好整整三十年那。在这期间,经历了2001年以及2010年的两次修改。而后,在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第三次修改决定。石宏于会上指出,这次修法主要是为了要解决网络时代所出现的新问题。
因互联网技术飞速进展,往昔诸多规定难以契合形势。石宏指出,当下著作权领域面对网络化、数字化的极大挑战,原有的法律架构需更新方可顺应新技术发展。
著作权领域长久以来存在着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这样一种怪圈。石宏于演讲当中直接表明看法说,著作权人进行维权时成本过高,侵权赔偿的额度却很低,再加上执法手段欠缺不足,从而致使侵权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遏制。
众多创作者存在这般经历,辛苦创作而成的作品遭人随意予以转载并使用,打官司既耗费时间又消耗精力,最终所获赔偿的钱竟不足支付律师费。如此状况对创作者积极性构成直接打击,还致使侵权者有恃无恐。
这次修法最为突出的亮点乃是增添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石宏着重特别强调,新的法律明确作出规定,对于故意去侵害著作权并且情节严重的这种情况,能够按照损失赔偿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来予以赔偿。
这个制度设计的目的清晰得很,就是要叫侵权者承受惨痛的代价。石宏讲,增添侵权损害赔偿能够进一步抑制恶意侵权举动,对于打击重复性侵权、大规模侵权有着极大的威慑效能。
新法把法定赔偿额上限由先前的五十万元提升到五百万元,足足涨了十倍。此调整幅度这般大,展现了立法者处理侵权问题的决心。石宏诠释,该调整是为了同专利法、商标法维持衔接。
这次的调整,还对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予以了改进,把权利许可费增设成为确定侵权损害赔偿的参考方式。这所意味的是,对于权利人而言,在进行索赔的时候,有了更多的依据,而不再会像先前那般难以对实际损失加以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庭长林广海,在会上进行了透露,自1991年开始一直到如今,人民法院所审结的著作权方面的案件,数量超过了136万件,在全部知识产权案件之中所占比例超过60%,在此其中,网络著作权案件在全部著作权案件里所占比例约为70%以上。
5G 技术大规模商用的情况下,林广海作出预计,未来网络著作权案件将会持续不断地增多。此预测使人产生担忧,然而这也表明强化著作权保护已经是刻不容缓。人民法院一直在持续完善著作权审判体系,构建起民事、行政、刑事并行发展的保护机制。
将这次修法用三十而立来形容的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他讲,专利制度承载着物质文明,商标制度承载工商业相关文明,著作权制度主要承载精神方面文明,现今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已然形体健全且富有活力,充满向着阳光积极向上的态势。
这次修订法律,不但提升了赔偿的标准,更为关键是传达出了一个清晰显示的信号,国家正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对于众多的创作者而言,这毫无疑问是个利好消息,表明自身的劳动成果将会获得更好的法律保障。
此前的日子里,你有过作品遭受到被侵权这般情况的经历吗?针对此次著作权法所进行的修改这事,你最为关心的是哪一方面出现的变化?欢迎于评论区那儿分享出你自身的看法,点赞并转发以便让更多的人知晓这个能够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法律方面的变化。